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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3 13:08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省级有关单位:

2016年全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与应用对我省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增大,已成为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2016年,全省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达到23861亿元,同比增长10.7%,新产品产值率为34.3%,比去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全年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共备案5331项,共有2472项新产品(新技术)通过鉴定(验收),较上年度分别增长46.3%和41.3%,衢州、温州、金华、台州、丽水和嘉兴等地备案和鉴定项目数量增长迅速。(详见附件)。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省经信系统要紧紧围绕“十三五”制造强省建设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加快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应用,全年完成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备案鉴定5000项以上,确保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保持在32%以上。

一是要进一步严格备案鉴定程序,提升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备案鉴定质量。各地要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3〕118号),对备案确认和鉴定(验收)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要求、严格把关,我委将不定期对备案确认和鉴定(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二是积极扩展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备案领域。支持一批传感器及芯片、物联网传输、软件等产品的研发应用,培育一批应用范围广、市场反响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高端智能硬件产品。

三是各地新产品备案情况将作为年度技术创新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要结合本地“十三五”产业发展重点与优势,结合浙江省年度十优新产品遴选、新产品推介等工作,加大宣传指导力度,引导企业加快推进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作。

    附件:2016年各市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备案、鉴定数量汇总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2016年各市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

备案、鉴定数量汇总表

排序

地市

备案数量

较上年度

增幅

鉴定数量

较上年度

增幅

1

湖州

1256

10%

329

15.4%

2

嘉兴

902

82.6%

253

62.2%

3

杭州

773

11.9%

347

-20.6%

4

温州

690

111%

516

104%

5

金华

545

104.9%

326

98.8%

6

绍兴

518

22.2%

380

28.4%

7

台州

378

103.2%

219

93.8%

8

衢州

227

173.5%

94

129.3

9

舟山

24

14.3%

3

50%

10

丽水

18

100%

5

66.7%

合计

5331

46.3%

2472

41.3%

 

 

来源:省经信委

浙江省信息安全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