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

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408号中电·万谷园区B座212室
邮 编:310012
电 话:0571-89939183
电 话:0571-89939185
如何保障“互联网+”时代网络数据安全?(四)
发布时间:2016-03-22 16:26

如何保障“互联网+”时代网络数据安全?(四)

       在战略政策方面,各国顶层设计与政策落实并重,先后出台国家级战略规划,在促进数据发展的同时兼顾安全保护。英国于 2012年6月发布《开放数据白皮书》,推进公共服务数据的开放;2013年10月31日又发布了《把握数据带来的机遇:英国数据能力战略》,制定了提升数据分析技术、加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研究与产业合作、确保数据被安全存取和共享等举措。日本2013年发布《创建最尖端IT战略》,明确阐述了开放公共数据和大数据保护的国家战略;印度2014年国家电信安全政策指导意见草案对移动数据保护作出规定;美国白宫2015年发布白皮书《抓住机遇,守护价值》,总结大数据中隐私保护政策,提出发展大数据的具体举措和安全保障,加强数据管理。
  在管理体制方面,各国主要分为政府主导和行业自律两种模式进行网络数据管理。政府主导型监管体
制是最主要的管理模式,通常有较成体系的保护机制,如德国专门特设保护机关联邦数据保护委员会,荷兰专门特设保护机关为数据保护局以及韩国行政安全部和韩国通信委员会共同承担数据安全行政监管职能。行业自律型监管体制的典型代表为美国。美国的监管体制可细分为以下两种模式:一是建议性的行业指引,由行业组织或商业实体制定行为指引或隐私标准为行业内的隐私保护提供示范;二是网络隐私认证计划,要求具有隐私认证标志的网站必须遵守在线隐私资料收集的行为规则。
  此外,各国还在标准体系、技术手段、安全评估等方面采取了相关措施。

 

                                                                                   来源:人民邮电报


浙江省信息安全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