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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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信安协秘〔2015〕53号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根据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在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遴选一批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申报。项目内容和申报书详见附件。
浙江省信息安全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5年8月14日
浙江省信息安全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