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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数标委发布2025年首批数据领域国家标准需求清单
    发布时间:2025-02-21 11:34

    全国数标委发布2025年首批数据领域国家标准需求清单

         为加强数据领域国家标准在国家数据工作体系的基础性、规范性、引领性作用,全国数标委秘书处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的原则,调研数据领域重点工作和技术产业发展需求,研究形成并发布了2025年第一批数据领域国家标准需求清单。

         全国数标委的相关委员、工作组和成员单位,需围绕需求,在2025年3月5日前登录全国数标委官方网站(https://www.tc609.org.cn/login)进行申报。

         申报要求一、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提交:1.标准草案;2.《数据领域国家标准项目申请书》;3.《数据领域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二)《数据领域国家标准项目申请书》应明确标准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标准实施应用方案,给出清晰准确的标准范围及适用对象;

       (三)标准草案应规范完整,具有较高成熟度,符合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四)如涉及专利,还需提交专利信息披露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扉页或专利公开通知书复印件/扉页或专利申请号和申请日期)。国家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必要专利,其管理按照 GB/T 20003.1-2014《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 第 1 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规定执行。

         二、申报资格

       (一)标准项目应由 3 家以上(含)成员单位联合申报,并明确标准项目牵头单位和标准项目负责人;标准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是标准项目所属工作组成员单位。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2.牵头承担的数据领域国家标准项目未按时完成的,不得申报新的国家标准项目;3.同一单位牵头申报的标准项目不得超过 2 项(修订、采标标准除外);4.申报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承担的标准项目撤销或终止的,2 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数据领域国家标准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不得同时承担 2 项以上在研的数据领域国家标准项目;2.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专业职称);3.应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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