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息安全行业协会文件
浙信安协〔2024〕6号
浙江省信息安全行业协会
关于征集2025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国家鼓励协会等组织制定团体标准,充分发挥浙江省信息安全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为市场服务,填补标准空白,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的能动作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满足市场、行业及企业发展需求,为信息安全行业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力补充和支持,推动相关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协会团体标准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和要求
(一)实用性原则:申报的标准项目应符合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信息技术)领域技术创新、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规范行业发展为主要方向,引导产业升级,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二)协调性原则:申报机构(单位)应充分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发展和标准化的现状,确保申报项目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协调性;
(三)可操作性原则:申报机构(单位)应广泛吸纳标准利益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在可能的最大范围协商一致,确保最终标准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鼓励具有国际背景的单位和人员参与标准研制,有利于企业树立行业领导品牌,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鼓励性原则:各级政府鼓励单位参与标准(包括团体标准)起草、制定,在项目申报、奖励激励、标准创新型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加分或资助;
参与标准(包括团体标准)制定的人员,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中是必要加分项条件。
二、征集方向
围绕信息安全、数据安全行业发展迫切需要,以提高行业、产业竞争力,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为主要方向。标准征集方向涉及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人工智能、数据要素(可信数据空间)、工业互联网(工业控制)、智能制造、大数据、关基保护、网络安全、电子信息、智慧城市、电子商务(快递业)、智慧供应链、绿色低碳、知识产权等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
三、申报要求:申请标准项目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填补国家、行业空白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四、申报条件
(一)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应能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需求,自主制定、自由选择、自愿采用。体现标准的适用性、先进性,不照顾落后的原则。
(二)应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重复。
(三)推荐单位或个人应对提出的立项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并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团体标准相关文件。
(四)项目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应用条件。
(五)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具备一定标准化知 识,熟悉标准制定修订要求,并能对标准项目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 负全责。
(六)成员单位均可向协会秘书处提出团体立项申请。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截止至2024年 12月25日。
(二)申报单位需在协会官网 (http://zjisa.org)下载填写《浙江省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上传加盖公章电子版发秘书处邮箱,并将盖章纸制文件邮寄至秘书处。
(三)对申报并通过初审的标准项目,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发文正式立项。如项目评审未通过,则通知该项目不予立项。
六、经费: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由主(参)编单位承担。根据标准研制复杂度及工作量制定相应预算,相关经费由主(参)编单位筹措。
七、编制和发布
(一)标准编制。批准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在协会标准化技术专委会指导下,应按标准编制流程组织编制,具体要求按《浙江省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执 行。
(二)标准发布。按照浙江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标准报批稿审核通过后统一编号发布。
八、联系方式
电话:89939185
邮箱:813485552@qq.com
联系人:刘 琰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408号
中电·万谷园区B座212室
浙江省信息安全行业协会
2024年11月15日
浙江省信息安全行业协会